2005年11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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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捉拿昔日战敌 季布四处逃命获赦
古案放在今日审 特赦只免刑罚不免罪
贾晖

  季布案记载于《史记》,是发生在汉朝初年的著名案例。
    这起案件如果用今天的法律审理,又会是什么结果呢?
    
    古案回眸
    四年的楚汉相争,项羽垓下四面楚歌,乌江自刎,刘邦君临天下,后世尊为汉高祖。在刘邦和项羽争夺天下期间,项羽家族中项籍手下有一名能征善战的将领名叫季布,季布几次在战争中击败刘邦。刘邦做了皇帝,就亲自下令悬赏千金捉拿季布,并称,如有藏匿季布之人,必会受到夷灭三族的重刑。
    
    周氏冒死救季布朱家尊为上宾
    季布毕竟是一世英豪,濮阳有一周氏冒死将季布藏于家中。过些日子,外面的风声越来越紧,周氏感觉不能再将季布藏于家中,便献计于季布,让其委身为家奴“卖”给他人。
    周氏将季布剃发带枷,穿上仆人的下等衣服,把季布夹杂在周氏的几十个家奴之中,一同卖到了鲁地有名望的朱家。朱家不仅不把季布当作家奴来看待,而且专门为季布买了一块土地,由季布自己经管,以遮人耳目,并告诫他的儿子不得吩咐斥责季布,每顿饭也要亲自陪同,完全待为上宾。
    
    他乡“遇”知音明君纳谏言
    朱家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,于是寻找机会乘车到洛阳,拜见自己的好友、与刘邦关系甚密的汝阴侯腾公。朱家发现腾公也不赞同刘邦只为泄一己之私愤而不爱惜人才的做法。朱家对腾公晓以利害:人臣各为其主,季布为项籍效力无可厚非,抓了季布,岂不寒了天下贤者之心?朱家进而要求腾公劝皇帝,为季布讨得公平。
    心知肚明的腾公感佩朱家的忠义,无意追究其私藏要犯的责任,应允了朱家的请求。不久,腾公觐见高祖。刘邦最终赦免了季布,朱家因此也名闻华夏。
    
    今日判决
    季布罪难逃最高可获极刑
    按照今天的法律,刘邦和项羽代表着两个对立的政权。对于季布,则应当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。
    根据刑法的规定,在季布案中,战败一方的季布类似于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武装叛乱、武装暴乱,可以确定为武装叛乱、暴乱罪。
    根据现行刑法,季布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,而且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。
    
    大赦已少见特赦仍使用
    但是,由于武装叛乱、暴乱往往都有特殊的历史背景,涉及的人员众多,社会影响深远,远不同于一般的犯罪,所以当政者往往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会在特定的情况下实行赦免。
    在法律上,赦免分大赦和特赦。大赦针对不特定的罪实行赦免,在今天的世界各国已经很少出现,我国也已经取消了大赦;特赦则是针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,所以单独赦免季布就是特赦。
    需要说明的是,特赦只是宣告,所以即使季布被赦免,他仍然是有罪的,只是刑罚不执行而已。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,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,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。这一点不同于汉代的完全由皇帝决定。